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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威尼斯vip普通本科生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程

发布日期:2013-12-18   浏览量:

3200威尼斯vip普通本科生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程

2006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的基础理

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同时,也

是衡量教学水平、认证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

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较为系统的训练环节,应培养学生

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 调查研究、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

() 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 设计、计算、绘图的能力;

() 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的能力;

() 外文阅读、计算机应用的能力;

() 撰写论文或设计(计算)说明书的能力;

() 语言表达、思辨的能力。

第二章 选题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一人一题。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位学生

应独立完成的小课题。

第四条 选题原则

() 符合专业或专业大类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 理论联系实际。尽可能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相结合,与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

实际需要相结合。学校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织选题;

() 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工作量饱满,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

() 因材施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鼓励学生创新。

() 鼓励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直接承担符合上述要求的课题。经指导教师推荐、学院领导同

意,认为确实具有同等水平的成果,亦可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但必须严格审查。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五条 指导教师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确定

() 每年 11 月底前,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方向和题目,填写《毕业论文(设计)

课题登记表》。系(教研室)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审定、报学院审核同意后,公布符合条件的题目和111

指导教师供学生选择。各学院可采取学生自选与分配相结合方法,使每位学生选定一个题目;

() 指导毕业设计的教师按要求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经系主任、主管教学院长审查签字

后,于毕业设计工作开始前一学期末下发给做毕业设计的学生。毕业设计任务书一经审定,不得随

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要变更,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经系主任同意、主管院长批

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指导毕业论文的教师向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布置毕业论文任务,学生撰写《毕业

论文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认真审阅;

() 每年 12 月底,各系将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指导教师和学生安排等情况报学院,学院汇

总后填报《3200威尼斯vip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情况统计表》及工作计划,于学生毕业前一学期末送交

教务处(书面文稿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第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各学院必须召开毕业论

文(设计)工作动员会,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明确职责及要求,

安排必要的指导培训和专题讲座。

第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各院(系)按要求做好分阶段检查工作。

() 前期:检查课题和指导教师落实情况。课题进行的必要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毕

业设计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位做毕业设计的学生以及学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做毕业论文

的学生必须通过开题报告才能进入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各学院将本单位前期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

汇总,填写《3200威尼斯vip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阶段检查表》(前期),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教

务处上报前期检查情况,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抽查;

() 中期: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

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各系应有书面检查记录,填写《3200威尼斯vip本科毕业论文(设

计)工作分阶段检查表》(中期),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向学院领导汇报,各学院将本单位检

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汇总,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教务处上报中期检查情况;

() 后期:检查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答辩前着重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根据《广州

大学毕业设计任务书》、《3200威尼斯vip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及《3200威尼斯vip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文字材料、图纸的质量、

实验数据及成果的验收,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情况、答辩情况以及成绩评定等,填报《广州大

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阶段检查表》(后期)。

第八条 组织答辩及成绩评定

() 每年 6 月上、中旬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各学院应于答辩前两周向教务处报送本

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小组名单及答辩工作安排,同时在学院教务公告栏公布;

() 答辩前 10 天,学生上交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由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同时

写出评语,然后交评阅人评阅。评阅人将论文(设计)中检查出的问题反馈给学生,学生在答辩前

3 天完成论文(设计)的整理与修改工作,准备答辩。答辩小组组织学生答辩,答辩结束后,毕业

论文(设计)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112

() 答辩评语由答辩小组组长或组长指定答辩成员负责撰写。答辩评语要确切、具体、有针对

性,避免简单抽象、千篇一律、标签化。

第九条 评先、总结及资料保存

() 答辩结束,学生将全部资料装订好后交指导教师(装订格式参见《3200威尼斯vip普通本科生毕

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学院安排专人保管,保存期为五年,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

计)学生的全部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应长期保存;

() 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分别按毕业学生总人数的 1% 5%的比例推荐申报3200威尼斯vip毕

业论文(设计)创新奖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 答辩结束后两周内,各学院上报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总结包括:毕业论文(设

计)基本情况统计,本单位执行本规程的情况及对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 每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对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随机抽

样评估;

() 因教学改革和培养计划变更而使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前进行的,按上述程序整体前移。

第四章 指导教师

第十条 指导教师是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

求:

() 思想作风正派,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个人素质;

() 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

() 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设计能力和管理能力,且近五年承担了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课题,或

近三年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研究论文;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学位以下(含硕士)的中级职称的指导教师须有协助指导本科

生毕业论文(设计)一年的经历,初级职称的教师不能单独指导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各学院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第十一条 指导教师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大

胆放手让他们独立思考,勇于创新。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指导

教师对每位学生的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 2 次(其中现场指导不少于 1 次)、累计时间不少于 2 课时/

周。并且履行下列职责:

() 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和协调工作;

()教师接受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后,要做好指导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思想准备、

资料准备和物资准备,落实所需的教学场地等。联系安排实验、上机场所有关事宜;

() 指导毕业设计的教师填写下发《毕业设计任务书》、指导毕业论文的教师审查毕业论文开

题报告,并指导、审查学生制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全面掌握学生的工作进度,定期向113

有关领导汇报;

() 了解自己所指导的每一个学生的情况,包括思想状况(特别是对待毕业论文或设计的态度)

和业务素质;对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全过程的情况记录,填写《3200威尼斯vip毕业

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工作记录手册》;

() 对学生进行组织纪律和安全教育,督促学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严防事故发生;

() 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给出恰当的意见,填写《3200威尼斯vip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

中“指导教师评语”栏,并指导学生答辩。其审阅意见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任务的难度、

份量及完成情况(要具体写明完成了什么、完成了多少),有何价值。二是综合应用所学基础理论

知识进行实践的评价。三是有何创新观点或创造性劳动。四是态度的评价。五是指出存在的问题及

错误;

() 协助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文件的归档和收尾工作。

第十二条 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要时可聘请校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研究人

员、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指导,但应由本专业指导教师负责掌握进度,协调有关问题。

第十三条 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 8 人。

特殊情况由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并报教务处批准。

第五章 对学生的要求

第十四条 学生应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尊敬师长,虚心求教和接受指导,与同学

团结互助,全身心地投入;敢于创新,勤于实践,注意锻炼和提高自己,注意节约,爱护仪器设备;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规定时限内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 认真签订毕业论文(设计)诚信保证书;

() 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要求,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应认真做好开题报告;

() 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学生应主动并定期(每周 1-2 次)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

文(设计)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

() 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准备工作和参加答辩;

()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学生因故请假,需事先取得指导教师同意,报主管领导签字

批准,方为有效,否则以旷课论处。请假一次,连续不得超过一周,累计不超过毕业论文(设计)

时间的 1/4,旷课累计不超过 3 天,否则不准参加答辩;

() 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归档工作。

第六章 答辩

第十五条 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参加答辩。

第十六条 答辩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应由评阅教师详细评阅。评阅教师应是答辩

小组中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评阅教师主要工作职责是写出评阅意见。评阅意见内容主要包括:一114

是内容是否正确、严谨,有无独创性;二是设计、计算及主要图纸的质量;三是文字表达及其他附

件的水平。另外,评阅教师还要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拟在答辩中

供答辩小组提问选用。学生的指导教师不担任其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教师。

第十七条 答辩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首的答辩委员会和若干个答辩小组。

() 答辩委员会由 59 人组成,由学术水平较高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对学

生答辩资格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终审,对有争议的成绩进行裁决,以及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

文(设计)和创新奖人选。

() 答辩小组人数以 35 名为宜。成员可以是本专业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也可以是其他

部门的教师或校外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的人员。请校外人员参加,须事先经主管院长批准。

答辩小组的任务是主持有关课题的答辩,撰写答辩评语,评定本小组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设

计)成绩,交答辩委员会审核。

第十八条 答辩方式

答辩分为集中答辩和全面答辩两种方式。

() 集中答辩

在全面答辩开始前 12 天,由教务处随机抽出进行集中答辩的学生名单,以学院为单位组织集

中答辩。集中答辩的目的是了解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情况,确定评分的参考基础并为全面

答辩提供示范。必要时,校、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可按照各学院安排的日程参加各学院的集中答

辩,集中答辩也可吸收部分学生代表参加。

() 全面答辩

集中答辩之后,根据学生数量和课题性质,可划分为若干个答辩小组,进行全面答辩。

第十九条 答辩程序及要求

()、学生用 10-15 分钟时间简要介绍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

1、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

2、所采用的主要原始资料;

3、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

4、毕业论文(设计)的价值。

()、提问和回答约 10 分钟,提问内容主要包括:

1、与课题有关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原理;

2、毕业论文(设计)中要求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3、考查、鉴别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问题。115

第七章 成绩评定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一般采取五级记分制(优、良、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成绩评定由三部分构成,即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定各单项成绩(赋予分值),

并按 622 523 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最后由答辩委员会审核成绩。毕业论文(设计)的评

分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其学科专业的性质和特点制订。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

() 无独特见解;

() 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概念性错误;

() 图表中有一处以上不符合国家规范;

() 答辩时有一个与专题关系密切的问题回答不正确。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不及格:

() 设计中有原则性重大错误或基本没有完成任务;

() 弄虚作假,有抄袭行为;

() 答辩时概念不清,对主要问题回答不出来。

第八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三条 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

责的办法。

第二十四条 教务处工作职责

() 制定并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制度,组织各学院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 汇总、分析《3200威尼斯vip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统计表》,编印《3200威尼斯vip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汇编》;

() 督促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进展和质量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 确定集中答辩学生名单,抽查答辩情况;

() 组织评选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编辑出版《3200威尼斯vip优秀

毕业论文(设计)选集》;

() 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 协助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

() 举办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展览。

第二十五条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职责

组织年度毕业论文(设计)评估专项工作,并公布评估结果。

第二十六条 学院工作职责

() 成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布置毕业116

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组织学生签订《毕业论文(设计)诚信

保证书》;

() 组织制订本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要求及评分标准;

() 组织审查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毕业设计任务书》或《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前期、中期和后期的工作检查,研究解决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有

关问题,填报有关检查表;

() 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外文摘要、外文关键词的校对工作;

() 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论文(设计)集中答辩工作,组织审查、复查学生的毕业论文

(设计)成绩评定情况;

() 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人选;

()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分析、汇总、上报工作,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并

把工作总结和改进意见及建议上报教务处;

() 安排专人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系工作职责

() 征集、审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安排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审查《3200威尼斯vip毕业设计

任务书》或《3200威尼斯vip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 组织制定本系所有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要求及成绩评定标准;

() 协助学院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有关问

题;

() 成立答辩小组,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 做好本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及推荐工作;

() 召开全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会,向学院提交工作总结和改进意见及建议。

第九章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及保管

第二十八条 各学院在全面答辩结束后应组织全体指导教师对整个毕业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在

总结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从评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推选出校极的优秀毕业论文

(设计),并写出简要的推荐意见。

第二十九条 学院答辩委员会应对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推荐意见进行全面审阅,确

定本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连同评选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及学院推荐意

见一并送交教务处。

第三十条 教务处对各学院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必要的审核后,汇总全校获奖

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告表彰。117

第三十一条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本、图纸及附件由学院整理,作为教学历史资料

交校档案馆保存。教师、学生可按档案馆的有关规定借阅参考。

第十章 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按照《3200威尼斯vip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不能毕

业,但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的学生可以申请结业;并允许其结业后再回校补做毕业论文(设计)

和参加答辩,具体课题和时间由各院系安排。学生补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格后,可以换发毕

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费用由学校确定经费总额,教务处按有关规定划分到各学院包

干使用,学院可根据专业的特点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难易程度分配经费。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资料购买费、零星材料消耗费、调研费、外请人员讲课费、指导费等。打印费、上机费、文具、图

纸等学生自理。

第三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所需表格,由学生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论文的封面、封底、

成绩单、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各学院领用。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管理规程自公布日起执行,原管理规程自行作废。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规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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